# 葡萄牙黃金簽證：投資基金、居留與入籍

> 葡萄牙黃金簽證（ARI）：以€50萬基金投資取得居留、IFICI稅制及入籍途徑（2026年5月19日起為10年，歐盟／CPLP為7年）；私人資本適用條件。

Author: Maria Plotnikova — Lawyer, Family Office (https://wiki.private.law/en/authors/plotnikova)
Last modified: 2026-10-26T00:00:00.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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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s: migration
Jurisdictions: portugal
Functional tags: permanent-residence, residence-permit
Product tags: residence-permit, permanent-residence, investment, tax-regime
Semantic tags: permanent-residence, residence-permit, investment, tax-reg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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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與其他歐洲投資者途徑的比較，見[歐洲投資居留](https://wiki.private.law/en/investor-routes-europe)：以同一套參數——入場門檻、時間表、居留要求、稅務影響及改革風險——比較十個司法管轄區。

## 計劃的定義與目的

葡萄牙黃金簽證（Golden Visa），正式名稱為Autorização de Residência para Atividade de Investimento（ARI，投資活動居留許可），是葡萄牙於2012年推出的[投資居留](https://wiki.private.law/en/golden-visas)計劃。2023年改革後，其經濟邏輯已經改變：房地產途徑已關閉，新申請人的主要途徑是€50萬起的投資基金途徑。

近年葡萄牙的稅務優勢明顯收窄：自2024年1月1日起，原有的非經常居民（Non-Habitual Resident, NHR）制度不再接受新申請人，取而代之的是更具選擇性的IFICI（科學研究與創新稅務激勵制度），僅對少數合資格專業適用20%稅率。正因如此，葡萄牙黃金簽證今天的價值主要在於歐盟境內的流動性、申根通行權，以及一條漫長但真實可行的[歐盟入籍途徑](https://wiki.private.law/en/eu-citizenship-routes)；稅務結果則須按每名客戶的收入結構個別計算。

葡萄牙黃金簽證適合以下情形：家庭需要歐盟流動性及日後取得公民身份的可能，但不打算全面遷居，同時保留在阿聯酋、新加坡或瑞士的稅務居民身份。若以葡萄牙作為主要稅基，或資產以加密資產為主，則2024年後此計劃並不適合。

該制度的主要參數：

- 計劃 · ARI（Autorização de Residência para Atividade de Investimento），2012年推出
- 法律依據 · Lei n.º 23/2007第3條第1款(d)項；各途徑經Lei n.º 56/2023重訂
- 主管機構 · AIMA，自2023年起取代SEF
- 門檻 · €50萬投入受CMVM（葡萄牙證券市場委員會）監管的基金：最短期限5年，60%以上資本投資於葡萄牙公司
- 居留要求 · 首年7天，其後每個兩年期14天——五年合計最少35天
- AIMA費用 · 2026年3月1日起：受理及審查費每宗批出或續期申請€842.80，涵蓋家庭成員；批出費€8,418.90及續期費€4,210.30按人收取（依收費表第XIV點減收25%）
- 稅制 · NHR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接受新申請人；IFICI——對少數指定活動的合資格受僱及自僱收入徵收20%
- 公民身份 · 10年，歐盟及葡語國家共同體（CPLP）國民7年；自居留卡簽發起計——Lei Orgânica n.º 1/2026，2026年5月19日起生效

## 法律框架

- Lei n.º 23/2007（《外國人法》，Foreigners Act）——基本移民立法。
- Mais Habitação法，自2023年10月起生效——剔除房地產投資途徑的改革。
- [AIMA](https://aima.gov.pt/)（Agência para a Integração, Migrações e Asilo，融合、移民及庇護局）——於2023年取代SEF的主管機構。
- 申根法規（Schengen Acquis）——葡萄牙是申根成員國；ARI許可賦予持有人在其他申根國家通行的權利，在任何滾動180天期間內最多90天。
- 取得葡萄牙公民身份後——享有歐盟公民的全部權利。
自推出以來，此計劃已簽發逾1.3萬份主申請人居留許可，另有家庭成員的許可。但這項歷史統計所描述的，實際上已是另一個計劃：2023年後，投資途徑、稅務背景及AIMA處理時間均已改變。

## 2025–2026年投資途徑

| **途徑** | **金額** | **條件** |
| --- | --- | --- |
| 投資基金 | €50萬 | 第vii)目：受CMVM監管、不投資房地產的基金，最短期限5年，60%以上資本投資於總部設在葡萄牙的公司 |
| 創業投資及私募股權基金 | €50萬 | 屬同一基金途徑（第vii)目），合資格類別——私募股權（PE）、創業投資（VC）、基礎設施、農業 |
| 藝術／文化捐贈 | €25萬（€20萬） | 第vi)目：藝術創作、國家文化遺產的修復或維護；低密度地區門檻降低20% |
| 科學研究 | €50萬（€40萬） | 第v)目：由國家科學技術體系內公共或私營機構進行的研究；低密度地區門檻降低20% |
| 註冊公司＋5個職位 | €50萬 | 第viii)目：設立總部位於葡萄牙的公司並創造五個長期職位，或向現有公司增資，並創造至少五個長期職位或維持至少十個職位（其中五個為長期職位），為期不少於三年；不適用減免 |
| 創造就業 | 10個職位（8個） | 第ii)目：透過葡萄牙公司，按《勞動法典》要求；低密度地區為8個職位 |
| 房地產 | — | **自2023年起不再接受新申請人** |

上述清單屬封閉式，由Lei n.º 23/2007, de 4 de julho（《外國人法》）第3條第1款(d)項訂定：第i)、iii)及iv)目——€150萬資本轉移、購置房地產以及購置加翻新途徑——已由Lei n.º 56/2023, de 6 de outubro廢除，現行有效的是第ii)、v)、vi)、vii)及viii)目。低密度地區的20%減免源自第3條第2款，涵蓋第ii)、v)及vi)目——創造就業、科研及文化——但不包括基金途徑或企業途徑。第3條第3款援引Portaria n.º 208/2017, de 13 de julho所劃定的低密度地區，即每平方公里少於100名居民，或人均GDP低於全國平均水平75%的地區。

重要細節：若投資已依規則作出並維持，其後基金市值下跌本身不會導致居留許可被取消。但基金途徑並不等同於保本——投資者須承擔市場、流動性、管理及退出風險。

## 申請資格與文件

**基本要求**

- 年滿18歲。
- 持有歐盟、歐洲經濟區（EEA）及瑞士以外的國籍。
- 無犯罪紀錄證明，經海牙認證（apostille）及翻譯，有效期90天。
- 在葡萄牙有效的醫療保險。
- 資金的合法來源有文件證明。
- 未曾在申根區逾期逗留或違規。
- 在5年許可期內持續維持合資格投資。
**文件**

- 護照全部頁面，按需要附海牙認證。
- 國籍國及5年以上居住國的無犯罪紀錄證明。
- 資金來源（Source of Funds）與財富來源（Source of Wealth）。
- 基金認購協議、匯款證明、基金行政管理人的確認書。
- 在葡萄牙／申根區有效的醫療保險。
- 家庭文件。
- NIF（Número de Identificação Fiscal，稅務識別號碼）。
- 用於匯入及維持投資的葡萄牙銀行帳戶。
- 葡萄牙地址：租賃合約或住宿證明。
對俄羅斯背景客戶而言，資金來源的證明需要專門準備，而不是作為申請書的形式附件。見[資金來源](https://wiki.private.law/zh-hant/source-of-funds)。對源自俄羅斯的資本，通常須由英國事務律師（solicitor）、ACCA／ICAEW或四大（Big4）級別的服務機構出具證明。

## 實質與居留要求

葡萄牙黃金簽證以居留要求低而著稱：首年7天，其後每個兩年期14天。5年合計——最少在葡萄牙逗留35天。

| **年度** | **最低要求** |
| --- | --- |
| 第1年 | 7天 |
| 第2–3年 | 14天（每個兩年期） |
| 第4–5年 | 14天（每個兩年期） |
| **5年合計** | **最少35天** |

這些天數無須連續。居留要求不應與稅務居民身份混淆：只要事實上不構成葡萄牙稅務居民身份，超高淨值（UHNW）客戶可將主要稅務居民身份保留在阿聯酋、新加坡或瑞士。

## 以IFICI取代NHR

**舊NHR（至2024年1月1日）**

- 為期10年的優惠制度。
- 合資格葡萄牙收入適用20%單一稅率。
- 境外收入（包括退休金）享有廣泛豁免。
- 許多超高淨值人士的主要稅務理由。
- **不再接受新申請人。**
**新IFICI（NHR 2.0）**

- 資格有限：經認證的初創企業、出口商（營業額至少50%）、研發機構及Portaria 352/2024所列的專業。
- 適用於董事、科學及工程專才以及資訊及通訊科技（ICT）職位——須具EQF-6學位加三年經驗，或具博士學位。
- 合資格活動的受僱及自僱淨收入（A類及B類）適用20%單一稅率。
- 境外收入大多獲豁免，但境外退休金現須課稅。
- 期限——10年。
實務結論：大多數依靠被動收入的超高淨值投資者不符合IFICI資格。這類客戶若依183天測試或主要居所測試成為稅務居民，其全球收入即須按葡萄牙標準個人所得稅（PIT）累進稅率課稅，最高48%，另加團結附加稅2.5%（€8萬以上）及5%（€25萬以上）。稅務策略必須與移民策略分開處理。

## 申報與程序

整個程序包括準備文件、作出投資、遞交申請、採集生物特徵、等候決定、簽發許可及續期循環。2025年的主要情況是：AIMA積壓大量案件。2024年提交的申請可能要到2026年才獲決定。

2026年的規模與走勢：此計劃下的累計投資已接近€90億，基金於2025年募集了創紀錄的€7.32億——但在國籍改革後，2026年第一季申請量下跌37%，而黃金簽證（GV）基金的贖回額翻倍（1–5月為€9,470萬，2025年全年為€4,530萬）；排隊案件約5萬宗，包括家庭成員。首張居留卡有效期兩年，其後每次續期兩年（Lei n.º 23/2007第90-A條第2款）；自2026年2月16日起，續期及其費用一律經AIMA續期入口網站（AIMA Renewals Portal）辦理。

### 黃金簽證持有人的訴訟與請願

這項改革已引發正式請願，要求為受行政延誤影響的申請人提供過渡保護，與之並行的還有一條訴訟路線：逾500名黃金簽證持有人（多數為北美人士）正籌組針對葡萄牙國家的集體訴訟，矛頭指向2026年5月3日頒布的經修訂《國籍法》——該法將歸化年限由五年加倍至十年，且只保護2026年5月19日已在審理中的國籍申請（第7條第2款）。被引述的律師包括Liberty Legal的Madalena Monteiro；該群體自2026年5月8日ECO報道以來一直協調行動，並擬登記為正式協會，而多數律師事務所建議客戶待實施細則出台後再提起訴訟。截至2026年8月14日，該訴訟尚未提起，亦未有任何實體裁決。

一份[向共和國議會提交的正式請願](https://participacao.parlamento.pt/initiatives/6439)要求就舊國籍制度下形成的情況訂立過渡規則。請願援引法律確定性、合理期望及行政延誤，請求議會保護審理中的程序，以及受改革即時生效影響的其他申請人。這只是請願，而非判決或既定法律：提交請願不會暫停Lei Orgânica n.º 1/2026的效力，亦不會恢復原有的居留年期計算規則。

### AIMA積壓案件

AIMA的排隊案件正在減少，但投資者並非受惠者。2026年8月初，該機構報告在承接的100萬份檔案中，尚餘約3萬份待處理：已作出逾52.5萬項決定，簽發約45.8萬張居留卡。ARI／黃金簽證檔案並不在這次清理行動之列——據該機構自述，其審查將持續整個2026年。執業者（Abreu Advogados）指出，投資者許可續期延誤逾一年；2025年申訴專員收到約4,000宗針對AIMA的投訴，其中約50宗涉及黃金簽證，而行政法院累積的案件約有13.3萬宗。

> ⚙️ 程序要點：由於起算日已經改變，AIMA的處理速度不再只是服務問題，而是計算入籍年期的一項因素。按執業者的評估，決定逾期時可用的有效工具，是在行政法院申請責令該機構作出決定的法院命令；此舉可加快居留卡簽發，但不會令emissão（簽發日期）追溯生效。應將ARI遞交日期與居留卡簽發日期規劃為兩個獨立的控制日期，而非一個。

| **類別** | **時間** |
| --- | --- |
| 一般非俄羅斯申請人 | 12–24個月 |
| 俄羅斯背景申請人 | 18–30個月 |
| 居留滿10年後歸化（歐盟／CPLP為7年） | 另加12–24個月 |
| 取得葡萄牙護照的總時間 | 約12–14年（適用於2026年5月19日起的申請） |

申請審理期間，投資必須維持。申請人會收到臨時旅行文件——黃金簽證申請回執，但這並非完整的居留許可。

## 入籍途徑

取得護照的基本邏輯已經改變。[Lei Orgânica n.º 1/2026](https://diariodarepublica.pt/dr/detalhe/lei-organica/1-2026-1123539996)（議會於4月1日通過，總統於5月3日頒布，5月18日刊憲，2026年5月19日起生效）將歸化所需的居留年期由5年提高至10年——歐盟及葡語國家共同體（CPLP）公民為7年。現時年期由AIMA簽發居留許可之日起計（此前由申請日起計），因此處理延誤會直接推遲歸化。

法律生效時已提交的入籍申請，按Lei 37/81的舊版本完成審理（祖父條款，grandfathering）；政府須於刊憲後90天內發布更新的Regulamento da Nacionalidade（Lei Orgânica n.º 1/2026, de 18 de maio第4條），即在2026年8月16日前——但期限已過而未獲履行：截至2026年9月2日，該規例仍維持舊版本，即Decreto-Lei n.º 237-A/2006, de 14 de dezembro附件所核准、最近一次經Decreto-Lei n.º 41/2023, de 2 de junho修訂的文本（另須結合Acórdão do Tribunal Constitucional n.º 522/2025）。

[Lei Orgânica n.º 1/2026](https://files.diariodarepublica.pt/1s/2026/05/09500/0000200020.pdf)刊登於2026年5月18日的Diário da República n.º 95/2026, 1.ª série，並廢除了Lei n.º 37/81第15條第4款——該款由2024年3月5日的Lei Orgânica n.º 1/2024加入，規定合法居留期間自居留許可申請遞交之日起計，前提是該申請其後獲批。在重新公布的文本中，該款現載為「\[Revogado\]」（已廢止），因此合資格期間以實際合法居留為準，即以居留卡簽發日期為準。與此同時，新的第15條第3款引入累計窗口：分段的合法居留期間，只有落在6年、9年或12年的區間內方可合併計算——分別適用於無國籍人士、CPLP國家及歐盟成員國國民，以及其他國家國民。

這部法律的立法過程並不順利：在2025年12月15日的Acórdão n.º 1133/2025中，憲法法院宣告原法令的四項規範違憲——第6條第1款(f)項的刑事定罪限制、第9條第1款(a)項的部分反對理由、第12-B條第3款，以及第7條第3–4款的解釋規則（該規則原本會以申請提交日的要求審查已在審理中的申請）——同時維持廢除第15條第4款「自申請日起計」規則的做法；總統於2025年12月19日否決該法令，議會重新起草，其後於2026年5月3日頒布。

### 已提交申請的祖父條款

祖父條款的範圍很窄。Lei Orgânica n.º 1/2026第7條第2款所指的是「procedimentos administrativos pendentes à data da entrada em vigor da presente lei」（本法生效之日尚待處理的行政程序）——即2026年5月19日已在審查中的國籍申請。AIMA處尚待處理的ARI檔案並不屬於此類程序：在2023–2025年遞交居留申請、但未於2026年5月19日前申請歸化的投資者，完全適用新文本——既適用十年期限，亦適用自居留卡簽發起計的規則。新的計算規則並無追溯效力，但同樣不會保護AIMA檔案仍未結案的既有投資者。

> ⚠️ **起算日的改變帶來實質後果：推遲1–2.5年。**至2026年5月18日為止，五年期間自居留申請遞交之日起計（經Lei Orgânica n.º 1/2024加入的Lei n.º 37/81第15條第4款）。自2026年5月19日起，該款已被廢除：年期只從首張居留卡簽發時起計，而歐盟及CPLP以外國民的期間為十年。對基金途徑而言，這意味著AIMA的處理時間不再是「免費」的，而是全數加入合資格期間：按一般的12–24個月（俄羅斯背景為18–30個月）計算，申請護照的時間點會在十年之外再推遲1–2.5年。應核對居留卡上的emissão（簽發）日期，而非申請上的protocolo（受理）日期。

基金途徑的經濟賬因此雙重改變：投入基金的€50萬，連同AIMA收費及律師費，如今在遞交入籍申請前須承擔11–13年，而非5–6年；而在這段期間內規則再次改變的可能性，按定義也更高。應將全部成本與[身份風險](https://wiki.private.law/en/investment-migration-status-risk)及現有的[投資移民模式](https://wiki.private.law/en/investment-migration-models)一併建模。

程序要點：Lei Orgânica n.º 1/2026, de 18 de maio（Diário da República n.º 95/2026, 1.ª série）第4條規定，政府須於刊憲後90天內，對Decreto-Lei n.º 237-A/2006, de 14 de dezembro附件所核准的Regulamento da Nacionalidade Portuguesa作出必要修訂——期限屆滿日為2026年8月16日（星期日；下一個工作日為8月17日）。期限已過而未獲履行：截至2026年9月2日，Diário da República並未刊登任何修訂法令（Decreto-Lei），該規例仍維持最近一次經Decreto-Lei n.º 41/2023, de 2 de junho修訂的版本。

截至該日申請人的處境：A2語言要求繼續按Portaria n.º 176/2014, de 11 de setembro的既有框架執行，而新設的歷史、文化及公民知識考試尚無程序，在規例發布前無法實施。按新規則提出的歸化申請須預留緩衝時間；至於公民知識考試將「按現行方法進行」的保證，不應輕信——目前根本還沒有任何方法。

此外還須符合：

- 葡萄牙語達A2水平（此要求早於改革），另須了解葡萄牙文化、歷史及國家象徵，以及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和國家的政治組織——此項由Lei Orgânica n.º 1/2026新增（第6條第1款(c)–(d)項）。
- 在葡萄牙及原籍國均無犯罪紀錄。
- 莊嚴聲明遵守民主法治原則、具備自給能力，以及申請人未受聯合國或歐盟限制措施約束（第6條第1款(e)、(h)及(i)項）。
- 持續維持合法居留：ARI必須保持有效，包括7天／14天的逗留要求，因為只有合法居留期間才計算在內；對歐盟及CPLP以外國家的國民而言，分段期間只有在12年窗口內方可合併計算（第15條第3款）。
葡萄牙允許雙重國籍——對需要保留原有公民身份的俄羅斯、以色列、美國、加拿大及其他客戶而言，這是一項重要優勢。

> 💡 實務上的變化：令此計劃具吸引力的「低居留要求→5年取得護照」算式，已不適用於新申請人。取得歐盟公民身份所需的居留年期現為10年（歐盟／CPLP為7年），且年期只從居留許可簽發後起計。客戶可即時取得居留權及申根通行權；護照則已成為一個獨立的長期目標，須預留緩衝時間規劃。

## 家庭成員

葡萄牙黃金簽證容許納入以下家庭成員：

- 配偶或民事伴侶。
- 18歲以下受供養子女。
- 18–25歲、未婚、正在就學的受供養子女。
- 由投資者或其配偶供養的投資者父母或配偶父母。
所有家庭成員均取得相同的許可和續期週期，並各自享有入籍途徑。一筆€50萬的投資即可涵蓋整個家庭，但AIMA的收費按兩種不同基準計算。收費標準由Portaria n.º 307/2023, de 13 de outubro的附件訂定（第III.3點，經Declaração de Retificação n.º 24/2023更正），其金額依第3條於每年3月1日起自動按指數調整；按2026年3月1日起生效的收費表：申請受理及審查——€842.80，批出許可——€8,418.90，續期——€4,210.30。受理及審查費每宗批出申請收取一次，每次續期申請再收取一次：按該規範的文本，此費用明確涵蓋ARI持有人親屬家庭團聚申請的受理及審查。批出費及續期費則按人收取——投資者及每名獲團聚的家庭成員各自繳付。因此，四人家庭的首輪費用為€842.80 + 4 × €8,418.90 = €34,518.40。收費表第XIV點規定，經數碼渠道提交的申請，以及在相關服務尚未提供數碼辦理前的親身提交申請，上述金額減收25%（分別為€632.10、€6,314.20及€3,157.80），四人家庭的首輪費用因此降至€25,888.90。律師費約按每名家庭成員€5,000遞增。

## 2025–2026年的俄羅斯客戶

對背景清白、文件齊備的俄羅斯客戶而言，葡萄牙黃金簽證仍然可行。「可行」並不等於「簡單」。

**關鍵條件**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不在OFAC／歐盟／英國制裁名單上。
- 資金來源（Source of Funds）有文件證明並經認證，其水平須為銀行、基金及移民律師所接受。
- 並非政治公眾人物（PEP），亦非國有企業（SOE）相關人士。
- 行業背景清白——與國防、軍事行業或受制裁產業並無關聯。
**實務細節**

- 2022年後葡萄牙銀行對俄羅斯客戶更為嚴格，而Regulation (EU) 833/2014第5b條禁止其接受未持有歐盟、EEA或瑞士公民身份或居留許可的俄羅斯國民及居民每家銀行超過€10萬的存款；開戶可能需要額外文件及親身到訪。
- 部分基金經理出於KYC（認識客戶）簡便的考慮而拒絕俄羅斯客戶。
- 選擇基金不只看回報和策略，還要看基金經理是否願意接受特定的風險狀況。
- 客戶實際居住於俄羅斯——現實中很可能被拒。
## 適用與不適用的情形

**適合**

- 需要申根流動性及日後取得歐盟公民身份的可能、但不打算全面遷居的家庭。
- 日後可能在歐盟升學的子女。
- 願意在合資格基金中持有€50萬達5年以上。
- 以葡萄牙作為居留／入籍途徑、而非主要稅基的家族辦公室。
- 背景清白、願意接受加強資金來源審查的俄羅斯背景客戶。
**不適合**

- 期望享有舊NHR的優惠。
- 以葡萄牙為主要稅務居住地而收入為被動收入。
- 即時取得公民身份。
- 房地產途徑（2023年起已關閉）。
- 涉及OFAC／歐盟制裁風險。
- 缺乏穩固法律立場的PEP／SOE。
- 期望基金途徑保本。
- 在缺乏真正研發／創新資格的情況下依賴IFICI。
## 替代方案

| **計劃** | **何時選擇** |
| --- | --- |
| [希臘黃金簽證](https://wiki.private.law/en/greece-golden-visa) | 入場門檻較低 |
| [意大利：€30萬定額稅](https://wiki.private.law/en/italy-flat-tax) | 以定額稅制度作為獨立的稅務策略 |
| [阿聯酋稅務居民身份](https://wiki.private.law/en/uae-tax-residency) | 黃金簽證持有人的主要稅基 |
| [新加坡個人所得稅](https://wiki.private.law/en/singapore-personal-income-tax) | 另一個主要稅基選擇 |
| [安道爾居留](https://wiki.private.law/en/andorra-residence-permit) | 另一種居留策略 |

> 🍓 經過2023–2026年的改革，葡萄牙黃金簽證是經由€50萬起、受CMVM監管的基金進入歐盟的途徑：即時取得申根通行權，居留要求僅7天／14天，取得護照的時間跨度約為12–14年。稅制（IFICI或標準個人所得稅）以及俄羅斯背景資本的資金來源，須預先規劃，並與移民部分分開處理。

## Q/A

### 能否在取得葡萄牙黃金簽證的同時，保留阿聯酋稅務居民身份？

可以，前提是實際逗留不超過183天，且不觸發主要居所測試。首年最少7天、其後每個兩年期14天的要求，與183天門檻相距甚遠。稅務居民身份仍留在家庭實際居住、且重要利益中心所在的國家。

### NHR制度有何變化？為何IFICI並非替代方案？

NHR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接受新申請人。IFICI只針對研發及創新專業人士——通常是科學家、研究人員及合資格初創企業的僱員。依靠被動收入的超高淨值人士不符合IFICI資格。他們若成為葡萄牙稅務居民，即須按標準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課稅，最高48%，另加團結附加稅。

### 可以透過房地產投資取得黃金簽證嗎？

不可以。2023年10月的Mais Habitação法已為黃金簽證新申請人關閉房地產途徑。以房地產為依據的現有居留許可可以維持並續期，但不能再以房地產提交新申請。投資基金仍是主要途徑。

### 規劃時應以哪些時間為準？

一般非俄羅斯申請人——取得許可需時12–24個月。俄羅斯背景申請人——18–30個月。自2026年5月19日起，入籍所需居留年期為10年（歐盟／CPLP為7年），由AIMA簽發居留許可之日起計。舊有的五年規則只適用於2026年5月19日已有**國籍申請**在審查中的人士（Lei Orgânica n.º 1/2026第7條第2款）；已遞交但尚未獲決定的居留申請不屬於此類程序，不受任何保護。考慮到處理時間及AIMA的積壓，新申請取得葡萄牙護照的現實時間跨度約為12–14年。

### 基金價值下跌怎麼辦？

若投資已依規則作出並維持，市值下跌不會導致居留許可被取消。但這需要證據：認購協議、匯款證明、基金行政管理人的持續結單。在5年維持期屆滿前全數贖回，可能導致許可被取消。

### 葡萄牙銀行接受源自俄羅斯的資金嗎？

自2022年起，銀行實施更嚴格的要求。部分銀行完全拒絕俄羅斯背景客戶。較現實的選擇是Millennium BCP、Novobanco及BPI，前提是具備充分的資金來源（SoF）文件並親身會面。資本的初步存放往往需要先經英國或瑞士中介機構過渡。

### 可以把葡萄牙作為家族辦公室的基地嗎？

技術上可以，但法律上需要謹慎。若家族辦公室在葡萄牙形成實質（辦公室、員工、關鍵決策），可能產生常設機構（PE）風險，並令公司成為葡萄牙稅務居民。許多超高淨值客戶持有黃金簽證，同時將家族辦公室設於稅務效率更高的司法管轄區（新加坡、阿聯酋、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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