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公司：註冊、稅務、EP 與銀行實質

> 新加坡Pte. Ltd.須設本地董事與公司秘書，企業所得稅劃一17%，GST 9%。解析ACRA註冊、稅務居民認定、13O/13U家族辦公室與銀行開戶實質。

Author: Alena Dunaeva — Lawyer, Family Office (https://wiki.private.law/en/authors/dunaeva)
Last modified: 2026-08-20T20:35:00.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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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

新加坡公司不應被描述為一個簡單的離岸外殼。在新加坡公法上，它是在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ACRA）註冊的法人，設有董事、註冊辦事處、公司秘書、會計記錄、控制人披露，以及由新加坡稅務局（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 IRAS）管理的稅務邊界。

> 🍓 新加坡公司不是買來的，而是建起來的。註冊只需一天；讓它真正運作的是功能——在新加坡的真實董事與秘書、對得上帳的會計記錄、經得起管理與控制測試的稅務立場，以及一份 MAS 監管機構能夠接受的銀行檔案。實質應在設立之前規劃，而不是在開戶被拒之後補救。

國際集團常用的載體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通常簡稱 Pte. Ltd.。其價值並非僅由註冊創造。只有當新加坡實體具備可識別的功能——簽訂合同、區域資金管理、持有股權、聘用高級管理層、保存帳目、解釋 source of funds，並向銀行說明新加坡為何是業務鏈的一環——價值才會產生。

本頁其餘部分即循此邏輯展開——先講公司的骨架，再講控制與稅務，然後是新加坡公司真正發揮作用的場景、造就新加坡家族辦公室聚落的私人資本架構，最後是兩項從不自動發生的決定：居留與銀行帳戶。

## 公司形式與註冊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Pte. Ltd.）

Pte. Ltd. 是標準的國際載體：獨立法人地位、有限責任、可轉讓股份、股東不超過 50 名，並允許 100% 外資持股。它可以自己的名義持有資產、簽約、聘用及開戶——正因如此，每一個交易對手都會檢驗這個名字背後的業務是否真實。

### 本地骨架：常駐董事、秘書、註冊辦事處

三項本地要求自第一天起即存在，且絕非裝飾。

每家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通常居住於新加坡的董事。董事必須是自然人，年滿 18 歲並具備法律行為能力。沒有常駐人選的外國創辦人通常會委任受聘的本地董事，或使用企業服務提供者——但這一安排仍須有真實的治理角色支撐，而不是登記冊上的一個名字。

公司秘書必須是主要或唯一居住地在新加坡的自然人。該職位空缺不得超過六個月；公司只有一名董事時，該人不得兼任秘書。

依 Companies Act 1967，公司自註冊起必須在新加坡設有註冊辦事處——即官方通訊地址，須在規定時段內可供聯絡。新加坡地址是公司與該管轄區法律連結的一部分，而不是一個信箱細節。

### ACRA 實際登記的內容

ACRA 將本地公司註冊描述為 BizFile+ 程序。名稱須先行保留；保留名稱者必須獲委任為董事或秘書，除非由企業服務提供者代為申報。註冊檔案記錄股東、高級人員、股本、章程、註冊辦事處、提名人資料及控制人資料——這些正是日後每一家銀行與審計師都會拿來與真實業務逐項核對的數據。

## 控制與實益擁有權

### 應登記控制人（25% 測試）

新加坡的分析不止於股東名冊。ACRA 要求公司識別應登記控制人，並備存應登記控制人登記冊（Register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s, RORC）。對於設有股本的公司，重大權益可因持有超過 25% 的股份或超過 25% 的總表決權而產生。重大控制亦可因有權委任或罷免董事、持有超過 25% 的成員表決權，或實際上的重大影響或控制而產生。

### 為何純名義人架構會削弱檔案

這不是一項表面化的合規作業。銀行、neobank、審計師與稅務顧問是透過擁有權、控制、source of funds、董事角色及實際商業功能來解讀一家公司的。缺乏可辯護商業理由的名義人（nominee）架構，通常會削弱而非強化檔案：它為客戶新增了一個必須回答的問題，而不是消除一個。

> 💡 登記摘錄只能證明公司存在；它永遠無法說明公司為何值得擁有一個銀行帳戶——能說明的是功能。

## 稅務邊界

### 17% 稅率，以及真正降低稅負的因素

IRAS 對應課稅收入按劃一 17% 徵收企業所得稅，本地與外國公司一視同仁。新加坡不是零稅管轄區；有效稅率由豁免計劃塑造，而非由「沒有稅」塑造：

- **Start-Up Tax Exemption（SUTE）**——適用於合資格新公司：首 S$100,000 應課稅收入豁免 75%，其後 S$100,000 豁免 50%，適用於首三個課稅年度（YA）。條件：在新加坡註冊並為新加坡稅務居民、股東少於 20 名，且至少一名個人持有 10% 或以上普通股。
- **Partial Tax Exemption（PTE）**——適用於所有其他公司，每個 YA 均可享用，無資格條件：首 S$10,000 應課稅收入豁免 75%，其後 S$190,000 豁免 50%（每個 YA 最多豁免 S$102,500）。
- **YA 2026 CIT 回扣**——Budget 2026 公佈：YA 2026 企業所得稅 50% 回扣，另向 2025 年至少聘用一名本地僱員的活躍公司發放 S$2,000 現金補助；回扣與現金補助合計上限 S$40,000。兩者均由 IRAS 於報稅時自動適用。
### 地域邏輯與匯入規則

核心規則是：公司就在新加坡產生或源自新加坡的收入課稅，並就匯入新加坡收取的外國來源收入課稅。Income Tax Act 第 10\(25\) 條規定，外國收入在以下情形視為在新加坡收取：匯入、轉入或帶入新加坡；用以清償因新加坡貿易或業務而產生的債務；或用以購買帶入新加坡的動產。因此「地域原則」並不意味「外國收入隱形」——而是意味必須理解匯入機制的運作。

### 稅務居民身份不隨註冊而來

公司稅務居民身份並非註冊後自動取得。實務問題是管理與控制在何處行使——董事會與策略決策在哪裡作出。因此，一家外資持有的新加坡公司在主張新加坡稅務居民身份或協定待遇之前，需要的是管理證據（真正執行職務的常駐董事、董事會會議記錄、在新加坡作出的決策），而不僅是一份登記摘錄。

### 企業稅務周期

合規按固定日曆運行。預估應課稅收入（Estimated Chargeable Income, ECI）須於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向 IRAS 申報，Form C / C-S / C-S \(Lite\) 企業報稅表則須於課稅年度的 11 月 30 日前提交。把這些視為次要事項的外資公司，往往會在最不合時宜的時刻發現問題——當銀行或交易對手要求出示已申報的帳目時。

## GST 與營業額

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是另一套獨立制度，現行稅率 9%（2024 年 1 月 1 日由 8% 上調）。IRAS 要求在曆年應課稅營業額超過 S$1 million 時登記；依前瞻性標準，當業務可合理預期未來 12 個月應課稅營業額將超過 S$1 million 時亦須登記。未登記 GST 的公司不得收取 GST；已登記的公司則必須正確區分標準稅率、零稅率（出口）及豁免（金融服務）供應，並正確申索進項稅。

## 帳目、申報與審計

### 小型公司審計豁免

註冊並不免除會計義務：公司必須備存會計記錄，並依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Singapore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SFRS）或同等框架編製財務報表。ACRA 通過「小型公司」概念給予審計豁免——私人公司在相關期間符合以下三項準則中至少兩項：年收入不超過 S$10 million、總資產不超過 S$10 million、僱員 50 人或以下。集團則按集團層面適用該等準則。

### 審計豁免不等於隱形

審計豁免不免除編製財務報表的義務，也不能使公司免受銀行審視。對銀行而言，問題在於 source of funds、合同、發票、交易對手、商業邏輯與資金流是否與所述業務相符——這個問題與是否委任了審計師無關。

ACRA 標準收費不高——Annual Return S$60、更改董事或秘書 S$30——但真實的維護成本（常駐董事、秘書、地址、適用時的審計、GST）通常每年 S$15–30K 起。ACRA Annual Return 須於財政年度結束後七個月內提交。

## 新加坡公司的定位

這是登記摘錄永遠不會顯示的部分：使架構成立的功能。同一家 Pte. Ltd. 可以扮演截然不同的角色，而每種角色都有自己的實質要求與銀行敘事。

### 區域控股公司

持有亞洲各地營運子公司的股權，集中管理股息、治理與退出。實質問題在董事會層面：擁有權決策、融資與監督是否真正從新加坡運作，還是僅在新加坡留下會議記錄？

> 💡 場景：新加坡區域控股 + 香港營運公司——股息流向新加坡，無香港預扣稅。更多：[香港公司](https://wiki.private.law/zh-hant/hong-kong)

### 營運與簽約公司

簽署客戶及供應商合同、開立發票，以真實的員工與系統經營實際商業活動。這是最乾淨的銀行檔案，因為資金流與可見的合同及交易對手相互印證。

### 資金管理與財務公司

為更大的集團承擔集團內融資、現金池與外匯功能。功能強大但審視密集：轉讓定價、arms length 條款與經濟實質必須經得起辯護，而銀行會嚴格檢視關聯方資金流。

### 國際家族的個人控股

在一個穩定、監管完善的管轄區整合投資與家族資產。這裡的價值在於治理與延續性，而非稅務魔法——控制人與 source of funds 檔案比公司名稱更重要。

## 新加坡與私人資本：家族辦公室與 VCC

自 2020 年代初以來，新加坡已成為亞洲家族辦公室與私人基金的主要中心之一。根據 EDB 數據，獲 MAS 稅務優惠的單一家族辦公室數量從 2020 年底的約 400 家增至 2024 年底的超過 2,000 家。這件事的意義不在於「新加坡時尚」，而在於一個信號：銀行與監管機構如今期望這些架構展示真實的管理、本地專業人員、投資功能，以及透明的投資或慈善議程。

> 💡 場景：13O 之下的單一家族辦公室——S$20m+ AUM、兩名新加坡投資專業人員及本地開支，換取 17% 稅的豁免，並以 VCC 作為基金外殼。更多：[新加坡中心](https://wiki.private.law/en/singapore-hub)

### 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13O 與 13U

MAS 管理兩項計劃，可豁免家族辦公室投資收入的 17% 企業所得稅。兩者均要求真實的經濟存在——真實的辦公室、員工，以及在新加坡作出並管理的投資決策。

| 參數 | Section 13O | Section 13U |
| --- | --- | --- |
| 客戶輪廓 | 單一家族辦公室，新加坡稅務居民 | 較大型基金／家族辦公室 |
| 最低管理資產（Designated Investments） | 申請時 S$20m，其後須維持 | S$50m |
| 在新加坡的投資專業人員 | 至少 2 名；至少 1 名非家族成員 | 至少 3 名；至少 1 名非家族成員 |
| 本地業務開支（LBS，每年） | AUM \< S$50m：S$200,000；S$50m–S$100m：S$500,000；AUM ≥ S$100m：S$1m | 與 13O 相同的 LBS 層級 |
| 投放於新加坡的資本 | 至少 AUM 的 10% 或 S$10m（以較低者為準）：SGX 上市股票／REIT、合資格債務證券、新加坡持牌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或非上市新加坡營運公司的股權 | 相同的本地投資要求 |

該等計劃已延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家族辦公室的適用條件（以 Designated Investments 計量 AUM、LBS 層級、最低投資專業人員數目、資本投放要求）由 MAS 於 2023 年 7 月 5 日的框架訂定——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的收緊措施（FDD Cir 10/2024）調整的是 SFO 軌道以外基金的部分 spending 參數，而非 13O/13U 的門檻（[MAS FAQ](https://www.mas.gov.sg/contact-us/faqs/faqs-on-the-schemes-for-family-offices)）。豁免涵蓋指定投資的收入——股息、利息、資本收益及其他經批准的投資收入。

對於不需要完整新加坡管理中心的離岸基金，可考慮 Section 13D：基金經新加坡基金管理人管理時，合資格收入可獲豁免。自 2025 年起，基金優惠制度對空殼架構的容忍度明顯下降——資產構成、本地開支、投資專業人員及管理人的真實角色均在測試之列。

### 可變資本公司（Variable Capital Company, VCC）

VCC 是 2020 年專為集體投資引入的獨立公司形式。單一 VCC 可設多個子基金，資產與負債相互分隔，適合私募股權、創投、對沖、ETF 及家族委託。它由 ACRA 與 MAS 管理，是新加坡控股公司之上承載投資策略（而非營運業務）時常用的外殼。

## 私人資本的居留路徑：EP、ONE Pass、GIP 與 EntrePass

公司註冊本身並不賦予外國擁有人在新加坡居住或工作的權利。對規模可觀的私人資本及其主事人而言，實務上有以下幾條相關路徑。

> ⚙️ 登記摘錄只能證明公司存在；它永遠無法說明其擁有人為何可以住在新加坡。居留是另一條軌道上的獨立決定——應在行動之前規劃，而不是之後。

### Employment Pass

Employment Pass（EP）是與特定僱主、職位及薪金掛鈎的工作准證，按 MOM 的兩階段框架評估。

第一階段是合資格薪金：目前一般行業為每月 S$5,600，金融服務業為 S$6,200，並隨年齡遞增，四十多歲的申請人須達 S$10,700 / S$11,800。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新申請調升至 S$6,000 / S$6,600，按年齡分級的上限升至 S$11,500 / S$12,700。真正能過關的候選人——尤其是 40 歲以上者——薪金必須處於市場可比水平，而非形式上的最低標準。

第二階段是 COMPASS：一套積分框架，須在薪金、學歷、公司內國籍多元性、本地勞動力佔比、短缺職業及策略經濟優先領域等項目合計取得至少 40 分。新加坡公司可以作為僱主，但必須證明真實的職位、商業需要及背後的財務能力。虛假職位會產生 Employment of Foreign Manpower Act 之下的法律風險。

### Overseas Networks & Expertise Pass（ONE Pass）

ONE Pass 是不綁定單一僱主的頂尖人才個人准證：要求過去 12 個月從僱主（或未來的新加坡僱主）取得每月至少 S$30,000 的固定薪金，或在特定領域具傑出成就。准證有效期五年，可續期；持有人可受僱於多家新加坡公司、創辦及投資新加坡公司並擔任董事。這適合薪金與成就已高於一般 EP 區間的人士。

### 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GIP）是通過投資直接取得永久居留的路徑，由 Singapore EDB 管理。四種合資格類型：

| 類型 | 資格 |
| --- | --- |
| A. Established Business Owner | 於 EDB 合資格行業的公司持股 ≥ 30%；最近一年收入 ≥ S$200m 且三年平均 ≥ S$200m |
| B. Next-Generation Business Owner | 家族成員於收入 ≥ S$500m 的公司持股 ≥ 30% |
| C. Founder of a Fast-Growth Company | 公司估值 ≥ S$500m，並獲信譽良好的 VC/PE 投資者支持 |
| D. Family Office Principal | 可投資資產 ≥ S$200m（不含房地產）；至少 5 年投資或創業經驗 |

投資選項：

| 選項 | 最低投資額 |
| --- | --- |
| A | S$10m 投入一家新設或現有的新加坡公司；≥ 30 名僱員，其中至少一半為新加坡公民／PR；5 年內新增 ≥ 10 個本地職位 |
| B | S$25m 投入一隻投資於新加坡公司的經批准 GIP 基金 |
| C | S$50m 投入一家 AUM ≥ S$200m 的新加坡單一家族辦公室；轉入金額至少 50% 投放於指定新加坡投資——SGX 股票／REITs、合資格債務證券、新加坡持牌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或新加坡公司的私人股權 |

### EntrePass

EntrePass 是為經營成立不超過六個月的創新公司的活躍創業者而設的准證。三種類型——Entrepreneur（有往績並獲認可創投投資者注資）、Innovator（已註冊知識產權或與研究機構合作）、Investor（有初創投資或創投基金管理記錄）。首張准證通常有效期一年；續期須達到遞進的開支及本地聘用指標。

實務地圖是：GIP 門檻篩走 S$10m 以下的資本，EntrePass 則要求可證明的創新。對於既無龐大資本亦無創業往績的業務而言，通往新加坡居留的路徑通常經由 EP——而 EP 的前提是受僱於一家真正營運中的新加坡公司。

## 國際架構中的新加坡

新加坡與香港更常一起使用，而非二選一：新加坡是資本擁有人更強的總部，香港是面向中國的營運節點。三種典型配置：

**新加坡控股 + 香港營運公司**——新加坡公司持有投資者故事、知識產權、品牌與稅務協定網絡；香港公司承擔營運功能（與中國內地的貿易、HKD/CNH 結算、與中國供應商的合同）。香港至新加坡的股息無預扣稅。

**SG VCC + 香港項目公司**——適合私募股權、創投與對沖策略的架構。SG VCC 提供 13O/13U 計劃與集體投資的監管外殼；香港項目公司是面向中國及亞洲資產的營運節點。新加坡基金管理人（VCFM 或 A/I LFMC）與 VCC 簽訂投資協議。

**香港營運公司 + 新加坡居留**——創辦人經 EP 或 GIP 移居新加坡，營運公司留在香港：個人稅務身份在新加坡，業務營運按地域原則在香港。此組合只在管理清晰分離時成立——香港公司必須在新加坡以外管理，否則 IRAS 可能認定其為新加坡稅務居民。

> 💡 組合架構需要一致的轉讓定價文檔、清晰的管理架構，以及兩個管轄區的雙重檢視。否則新加坡的收款銀行會追問香港收入的來源，並要求第一層文件。

### BEPS Pillar 2 與全球 15% 最低稅

對合併收入 €750m 以上的大型跨國集團，新加坡已制定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Minimum Tax\) Act 2024：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起，適用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Top-up Tax（MTT，IIR 的對應稅）與 Domestic Top-up Tax（DTT），將 Pillar 2 範圍內集團的有效稅率補足至 15%。低於 €750m 門檻的集團不受規則約束，按一般 17% 制度連同豁免運作。新加坡公司在大型集團內的真實實質越多，潛在補足稅越高——在集團內分配功能時須計及這一點。

### 所屬管轄區：CRS、美國人士與申報

新加坡公司不會讓擁有人對所屬稅務機關隱形。新加坡銀行按共同申報準則（CRS）向帳戶持有人的稅務居民國申報；與美國有關聯的人士無論架構如何均落入 FATCA。對英國、歐盟或美國擁有人而言，公司疊加在所屬管轄區義務之上——受控外國公司規則、個人申報與實益擁有權披露——必須在註冊之前而非之後規劃。

## 銀行與支付邊界

### 銀行實際審查的內容

銀行或支付帳戶是一項獨立的合規決定，而非註冊的自動結果。金融機構會審查章程文件、ACRA 檔案、控制人、董事、稅務居民身份、source of funds、合同、發票、貨物或服務流向、交易對手國家及集團歷史。只有當文件顯示這些付款確實屬於其業務功能時，新加坡公司才會在支付架構中真正發揮作用。

### 公開文本不應承諾的事

DBS 及其他新加坡銀行處於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的金融業監管邊界之內，但 MAS 的監管並不取代各機構自身的風險偏好。任何誠實的頁面都不應承諾開戶、遠程開戶、發卡或時限。準確的表述更為狹窄：公司可以提交銀行檔案，而銀行在審查客戶、業務、控制人及交易輪廓之後作出決定。

> ⚠️ 沒有任何顧問能保證新加坡帳戶：機構在審查控制人、source of funds 及交易輪廓後方作決定——應規劃的是銀行檔案，而非承諾。

## 常見誤區

新加坡常被錯誤地與那些以快速設立、低可見度作為商業賣點的管轄區相提並論。新加坡的運作方向恰恰相反：登記數據、稅務規則、控制人透明度、銀行基礎設施與移民規則必須講述同一個事實故事。如果業務無法舉證管理、source of funds、合同及新加坡實體的角色，單靠註冊解決不了銀行、稅務或移民問題——只會把問題推遲一步，推到一個代價更高的時刻。

在未做好結構準備之前，新加坡公司會在以下場景中失敗：

- **沒有經濟實質的貿易公司。** 只為銀行帳戶而使用新加坡、沒有本地團隊與真實辦公室，會破壞銀行檔案：MAS 監管下的銀行看得見登記地址與實際營運之間的落差。
- **純離岸空殼。** IRAS 對與新加坡實際相連或匯入新加坡的收入課稅；FSIE 是狹窄的豁免。沒有至少 15% 的外國稅，豁免不成立。
- **低於完整移民或投資通道水平的資本。** 新加坡比香港昂貴：常駐董事、秘書、地址、審計與 GST 通常每年 S$15–30K 起。小型營運公司選香港往往更便宜。
- **來源歷史敏感的資本。** 新加坡的銀行審查比多數香港銀行更嚴格；缺乏乾淨文檔歷史的資本轉移場景，在初篩階段就會被擋下。
## 問答（Q&A）

### 註冊與架構

### 外國人可以 100% 持有新加坡公司嗎？

可以。外國人可持有 Pte. Ltd. 的 100% 股權。限制不在擁有權，而在本地骨架：至少一名常駐董事、一名常駐公司秘書，以及在新加坡的註冊辦事處。

### 從第一天起就真的需要常駐董事嗎？

是。公司自註冊起必須至少有一名通常居住於新加坡的董事。創辦人沒有常駐人選時，會使用受聘的本地董事或企業服務提供者——但該角色必須真實，而不是登記冊上的一個名字。

### 公司秘書必須何時委任？

公司秘書（居住於新加坡的自然人）必須到位，且該職位空缺不得超過六個月。唯一董事不得兼任秘書。

### 註冊一家公司需要多快？

通過 ACRA 的 BizFile+ 註冊，在名稱保留完成、股東、高級人員、股本、章程、註冊辦事處及控制人資料備妥後，通常很快。設立速度不是重點——實質與銀行檔案的準備程度才是。

### 稅務

### 新加坡是零稅管轄區嗎？

不是。企業所得稅劃一 17%。豁免計劃（SUTE、PTE）與回扣可降低較小型及新設公司的有效稅率，但它們不會使新加坡成為外國業務的免稅管轄區。

### 外國收入何時在新加坡課稅？

當其在第 10\(25\) 條意義上「在新加坡收取」時——匯入、轉入或帶入新加坡；用以清償新加坡貿易或業務的債務；或用以購買帶入新加坡的動產。居民公司其後可申索豁免或外國稅收抵免，受條件及記錄要求約束。

### 在新加坡註冊就使公司成為新加坡稅務居民嗎？

不會。居民身份取決於管理與控制在何處行使。外資公司要主張居民身份及協定待遇，需要的是在新加坡的董事會及決策證據，而不僅是一紙註冊證書。

### SUTE 與 PTE 實際能省多少？

SUTE 為合資格新公司的首三個 YA 豁免首 S$100,000 應課稅收入的 75% 及其後 S$100,000 的 50%。PTE 為其他公司每個 YA 豁免首 S$10,000 的 75% 及其後 S$190,000 的 50%。它們降低稅單；但不免除申報與實質義務。

### 私人資本與居留

### 什麼是 13O / 13U 家族辦公室？

兩項 MAS 計劃，以真實實質——最低 AUM、駐新加坡投資專業人員、本地業務開支及投放於新加坡的資本——換取單一家族辦公室投資收入豁免 17% 企業所得稅。兩者均延續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適用條件由 MAS 於 2023 年 7 月 5 日的框架訂定。

### 什麼是 VCC？

Variable Capital Company（可變資本公司）——2020 年為集體投資設立的公司形式，允許在同一傘下設立多個資產與負債分隔的子基金，由 ACRA 與 MAS 管理。

### 擁有新加坡公司就能住在新加坡嗎？

不能。在新加坡居住及工作需要工作准證——通常是與真實職位掛鈎的 Employment Pass，或就大額資本而言，經 GIP 路徑取得永久居留。擁有權與移民是兩項獨立的決定。

### Employment Pass 需要多少薪金？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最年輕的申請人為每月 S$5,600（一般行業）或 S$6,200（金融服務業）起，並隨年齡遞增，另須通過 COMPASS 取得至少 40 分。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新申請調升至 S$6,000 / S$6,600。

### GST、帳目與銀行

### 何時必須登記 GST？

當曆年應課稅營業額超過 S$1 million，或當您合理預期未來 12 個月將超過 S$1 million 時。現行 GST 稅率為 9%。

### 我的公司需要審計嗎？

如符合小型公司資格則不需要——三項準則至少符合兩項：收入 ≤ S$10 million、資產 ≤ S$10 million、僱員 50 人或以下（集團按集團層面測試）。審計豁免不免除備存記錄及編製財務報表的義務。

### 你們能保證開到新加坡銀行帳戶嗎？

不能。任何顧問都不能。公司可以準備並提交銀行檔案；銀行或 neobank 在審查控制人、業務、source of funds 及交易輪廓後作出決定。

## 來源

- [ACRA — Registering a local company](https://www.acra.gov.sg/register/business/registering-different-business-structures/local-company/)
- [Companies Act 1967 —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https://sso.agc.gov.sg/Act/CoA1967)
- [IRAS — Corporate Income Tax Rate, Rebates & Tax Exemption Schemes](https://www.iras.gov.sg/taxes/corporate-income-tax/basics-of-corporate-income-tax/corporate-income-tax-rate-rebates-and-tax-exemption-schemes)
- [IRAS — Do I need to register for GST](https://www.iras.gov.sg/taxes/goods-services-tax-%28gst%29/gst-registration-deregistration/do-i-need-to-register-for-gst)
- [MAS — FAQs on the Schemes for Family Offices](https://www.mas.gov.sg/contact-us/faqs/faqs-on-the-schemes-for-family-offices)
- [MOM — Eligibility for Employment Pass](https://www.mom.gov.sg/passes-and-permits/employment-pass/eligibility)
- [EDB — 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https://www.edb.gov.sg/en/how-we-help/incentives-and-schemes/global-investor-program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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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ctual claims

- 每家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通常居住於新加坡的董事。董事必須是自然人，年滿 18 歲並具備法律行為能力。沒有常駐人選的外國創辦人通常會委任受聘的本地董事，或使用企業服務提供者——但這一安排仍須有真實的治理角色支撐，而不是登記冊上的一個名字。
- 依 Companies Act 1967，公司自註冊起必須在新加坡設有註冊辦事處——即官方通訊地址，須在規定時段內可供聯絡。新加坡地址是公司與該管轄區法律連結的一部分，而不是一個信箱細節。
- 新加坡的分析不止於股東名冊。ACRA 要求公司識別應登記控制人，並備存應登記控制人登記冊（Register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s, RORC）。對於設有股本的公司，重大權益可因持有超過 25% 的股份或超過 25% 的總表決權而產生。重大控制亦可因有權委任或罷免董事、持有超過 25% 的成員表決權，或實際上的重大影響或控制而產生。
- IRAS 對應課稅收入按劃一 17% 徵收企業所得稅，本地與外國公司一視同仁。新加坡不是零稅管轄區；有效稅率由豁免計劃塑造，而非由「沒有稅」塑造：
- 核心規則是：公司就在新加坡產生或源自新加坡的收入課稅，並就匯入新加坡收取的外國來源收入課稅。Income Tax Act 第 10(25) 條規定，外國收入在以下情形視為在新加坡收取：匯入、轉入或帶入新加坡；用以清償因新加坡貿易或業務而產生的債務；或用以購買帶入新加坡的動產。因此「地域原則」並不意味「外國收入隱形」——而是意味必須理解匯入機制的運作。
- 合規按固定日曆運行。預估應課稅收入（Estimated Chargeable Income, ECI）須於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向 IRAS 申報，Form C / C-S / C-S (Lite) 企業報稅表則須於課稅年度的 11 月 30 日前提交。把這些視為次要事項的外資公司，往往會在最不合時宜的時刻發現問題——當銀行或交易對手要求出示已申報的帳目時。
- 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是另一套獨立制度，現行稅率 9%（2024 年 1 月 1 日由 8% 上調）。IRAS 要求在曆年應課稅營業額超過 S$1 million 時登記；依前瞻性標準，當業務可合理預期未來 12 個月應課稅營業額將超過 S$1 million 時亦須登記。未登記 GST 的公司不得收取 GST；已登記的公司則必須正確區分標準稅率、零稅率（出口）及豁免（金融服務）供應，並正確申索進項稅。
- 註冊並不免除會計義務：公司必須備存會計記錄，並依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Singapore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SFRS）或同等框架編製財務報表。ACRA 通過「小型公司」概念給予審計豁免——私人公司在相關期間符合以下三項準則中至少兩項：年收入不超過 S$10 million、總資產不超過 S$10 million、僱員 50 人或以下。集團則按集團層面適用該等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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