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林納達：投資入籍與美國E-2簽證

> 格林納達CBI：NTF捐款235,000美元起或房地產270,000美元起，區內唯一通往美國E-2投資者簽證的護照。

Author: Alena Dunaeva — Lawyer, Family Office (https://wiki.private.law/en/authors/dunaeva)
Last modified: 2026-08-22T21:26:00.000Z
Canonical: https://wiki.private.law/zh-hant/cbi-grenada
Topics: migration
Jurisdictions: global, usa
Product tags: relocation, permanent-residence
Semantic tags: relocation, permanent-res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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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林納達公民身份：NTF捐款235,000美元起，或房地產270,000美元起，並獨有通往美國E-2投資者簽證的門路。

## 歷史

格林納達（Grenada）在[投資入籍](https://wiki.private.law/zh-hant/citizenship-by-investment)（CBI）領域並非新手。早期計劃於1990年代末運作，2001年因入籍人士的背景受到質疑而關閉。現行計劃始於2013年，自一開始便按更嚴格的標準建立。令它幾乎即時脫穎而出的，是一項所有加勒比鄰國都沒有的東西：與美國之間現行有效的投資條約——E-2條約。這一項特點至今仍然定義着格林納達在市場上的位置。

## 投資選項

途徑有二。其一是向國家轉型基金（National Transformation Fund，NTF）作不可退還的捐款，單一申請人或最多四人的家庭由235,000美元起，每名額外受養人另加約25,000美元。其二是購買獲批房地產：投資於政府核准項目的共同投資份額由270,000美元起，或以350,000美元全額購入，另加50,000美元起的政府規費。物業須持有五年方可轉售。

## 美國E-2簽證

格林納達是唯一與美國訂有現行E-2條約的加勒比CBI國家。此簽證讓持有人在投資持續營運期間於美國居住並經營業務，而毋須取得移民身份。過去，格林納達護照幾乎可以即時敲開E-2的大門，這正是其最矚目的優勢。如今規則收緊：根據2022年底生效的美國法律（FY2023 NDAA），凡透過投資取得公民身份者，須在該條約國持有住所（domicile）至少三年，方可申請E-2。Domicile取決於與該國的真實聯繫，而非簡單的日數計算，故此途徑必須及早規劃。另有一項法案——AMIGOS Act——擬將E-2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更多國籍，但目前仍僅屬提案。現行條約國名單由[美國國務院](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us-visas/employment/treaty-trader-investor-visa-e/treaty-countries.html)維持。

> 💡 格林納達是區內唯一同時打開美國E-2通道的加勒比CBI計劃。「第二本護照＋可在美國工作居留的簽證」這一組合，在區內為格林納達所獨有，因此它常常出現在有美國業務計劃的家族的候選名單上。

## 區域統一監管機構（ECCIRA）

整個區域正同步收緊。2024年，五個東加勒比計劃——安提瓜和巴布達、[多米尼克](https://wiki.private.law/en/cbi-dominica)、格林納達、聖基茨和尼維斯，以及[聖盧西亞](https://wiki.private.law/en/cbi-st-lucia)——議定了200,000美元的共同價格下限、強制面試、生物識別及共享盡職審查。2025年9月，五國政府首腦簽署協議，設立單一監管機構——東加勒比投資入籍監管局（Eastern Caribbean 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Regulatory Authority，ECCIRA），總部設於格林納達聖佐治（St. George's）。ECCIRA將於第五份批准書交存後30天起運作；截至2026年7月，聖盧西亞一方尚未批准，故該機構仍未啟動，五國議定的共同居留標準——入籍後首五年內累計在該國逗留30天——亦因此尚未生效。ECCIRA啟動後，將統一負責五國的代理發牌、審計及申請人審查。

> 🪪 [Private.law](http://private.law/) Attorneys是格林納達投資入籍計劃的持牌次代理（licensed subagent）。我們透過獲授權的計劃代理正式辦理申請——由資金來源核查與申請檔案，到面試與宣誓，全程跟進。

## 在旗幟體系中的位置

在[五旗理論](https://wiki.private.law/en/five-flags)（five flags）框架下，這是一步「第一旗」棋——公民身份與第二本護照——並經E-2簽證延伸至「第五旗」，打開在美國合法居留的大門。護照本身不會改變您的稅務居民身份。但持E-2遷居美國則是另一回事：一旦符合實質居留測試（substantial-presence test），您便成為須就全球收入納稅的[美國稅務居民](https://wiki.private.law/en/us-tax-residency)，因此稅務狀況必須在遷居之前測算，而非之後。

## 美國以外的通行力

E-2途徑最受注目，但這本[第二本護照](https://wiki.private.law/zh-hant/second-passport-plan-b)本身亦是一份強力的旅行證件。它可免簽或落地簽進入約147個國家，包括申根區、英國及香港。最突出的是中國：格林納達位列公民可免簽進入中國內地的少數國家名單，每次最長可停留30天。對真正在亞洲各地經商的人而言，這項通行權比歐洲的印章更難複製，其分量往往勝過表面的國家總數。

## 入籍後的稅務

格林納達實行地域來源課稅。境外收入、資本增值、財富、遺產或贈與一概不徵稅，亦不要求在島上居留。入籍本身不會令格林納達成為您的[稅務歸屬地](https://wiki.private.law/en/tax-residency-basics)，絕大多數投資者從未成為格林納達稅務居民，故這本護照不會改變他們原有的納稅地。無論如何，申報照舊：銀行按您的居民身份適用[CRS](https://wiki.private.law/zh-hant/crs-overview)，而非按您持有的護照。須留意的風險在美國一邊：若您藉E-2遷居，[美國稅務居民身份](https://wiki.private.law/en/us-tax-residency)可能隨實質居留測試而至，且觸及全球收入。

> ⚙️ 護照與稅務居民身份是兩個獨立的問題。格林納達給您前者，而不觸碰後者——直至您真正遷居某地為止；對E-2持有人而言，那通常意味着美國及其全球課稅網。

## 申請流程

申請須經獲授權代理辦理。不設政府直接受理，任何版本的途徑都不能跳過審查。申請檔案涵蓋資金來源、背景及制裁篩查、生物識別與面試，由政府的[投資移民局](https://imagrenada.gd/)（Investment Migration Agency）執行。原則性批准先於任何資金劃撥，投資交割後護照方會簽發。全程平均約需七個月（區間四至九個月）。現時取得公民身份毋須登島；區域議定的「首五年內累計逗留30天」標準已被押後，尚未生效，且不會影響其實施前遞交的申請。

> 🍓 一本附帶獨特選項的加勒比護照——通往美國E-2投資者簽證的途徑；由於須滿足與該國一段時間的聯繫要求，此路線必須及早規劃。

*本文為教育用途而編寫，屬專家概覽，並非個別意見。門檻、費率及要求時有變動——申請前請核實現行規則，如有需要請尋求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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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Investment Migration Agency — Grenada](https://imagrenada.gd/)
- [US Department of State — E-2 Treaty Countries](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us-visas/employment/treaty-trader-investor-visa-e/treaty-countries.html)
📎 需要完整圖景？通過下方表格索取我們的格林納達入籍檔案——當天以電郵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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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ctual claims

- 格林納達（Grenada）在投資入籍（CBI）領域並非新手。早期計劃於1990年代末運作，2001年因入籍人士的背景受到質疑而關閉。現行計劃始於2013年，自一開始便按更嚴格的標準建立。令它幾乎即時脫穎而出的，是一項所有加勒比鄰國都沒有的東西：與美國之間現行有效的投資條約——E-2條約。這一項特點至今仍然定義着格林納達在市場上的位置。
- 途徑有二。其一是向國家轉型基金（National Transformation Fund，NTF）作不可退還的捐款，單一申請人或最多四人的家庭由235,000美元起，每名額外受養人另加約25,000美元。其二是購買獲批房地產：投資於政府核准項目的共同投資份額由270,000美元起，或以350,000美元全額購入，另加50,000美元起的政府規費。物業須持有五年方可轉售。
- 整個區域正同步收緊。2024年，五個東加勒比計劃——安提瓜和巴布達、多米尼克、格林納達、聖基茨和尼維斯，以及聖盧西亞——議定了200,000美元的共同價格下限、強制面試、生物識別及共享盡職審查。2025年9月，五國政府首腦簽署協議，設立單一監管機構——東加勒比投資入籍監管局（Eastern Caribbean 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Regulatory Authority，ECCIRA），總部設於格林納達聖佐治（St.
- 在五旗理論（five flags）框架下，這是一步「第一旗」棋——公民身份與第二本護照——並經E-2簽證延伸至「第五旗」，打開在美國合法居留的大門。護照本身不會改變您的稅務居民身份。但持E-2遷居美國則是另一回事：一旦符合實質居留測試（substantial-presence test），您便成為須就全球收入納稅的美國稅務居民，因此稅務狀況必須在遷居之前測算，而非之後。
- E-2途徑最受注目，但這本第二本護照本身亦是一份強力的旅行證件。它可免簽或落地簽進入約147個國家，包括申根區、英國及香港。最突出的是中國：格林納達位列公民可免簽進入中國內地的少數國家名單，每次最長可停留30天。對真正在亞洲各地經商的人而言，這項通行權比歐洲的印章更難複製，其分量往往勝過表面的國家總數。
- 格林納達實行地域來源課稅。境外收入、資本增值、財富、遺產或贈與一概不徵稅，亦不要求在島上居留。入籍本身不會令格林納達成為您的稅務歸屬地，絕大多數投資者從未成為格林納達稅務居民，故這本護照不會改變他們原有的納稅地。無論如何，申報照舊：銀行按您的居民身份適用CRS，而非按您持有的護照。須留意的風險在美國一邊：若您藉E-2遷居，美國稅務居民身份可能隨實質居留測試而至，且觸及全球收入。
- 申請須經獲授權代理辦理。不設政府直接受理，任何版本的途徑都不能跳過審查。申請檔案涵蓋資金來源、背景及制裁篩查、生物識別與面試，由政府的投資移民局（Investment Migration Agency）執行。原則性批准先於任何資金劃撥，投資交割後護照方會簽發。全程平均約需七個月（區間四至九個月）。現時取得公民身份毋須登島；區域議定的「首五年內累計逗留30天」標準已被押後，尚未生效，且不會影響其實施前遞交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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